刘凤科讲的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有:
1.行为人负有防止或组织某种危险现实化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这种义务,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3.行为人履行这种义务本来可以防止结果发生。
4.不作为和作为有法益的等价性,法律条文包括不作为方式。
一、共同过失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条件。过失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而且各行为人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一个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一个由刑事责任能力和一个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不可能构成过失共同犯罪,这一点实事上同共同故意犯罪完全相同。
2、二人以上的行为人都有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且该共同过失的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二人以上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也可以是作为和不作为的结合。
3、主观要件。二人以上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都是过失,共同懈怠了共同注意义务。过失犯罪必须具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心理态度,只有共同过失才使得各行为人的行为连结成为一个统一整体,使得各行为人主观罪过具有内在一致性,各行为人主观上不论是过于自信还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只要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均不影响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但是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所抱的心理态度必须基本相同。
4、核心要件。行为人之间具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种共同注意义务,从共同的含义讲是相互注意、相互协作、相互关注的义务。
二、见死不救算犯法吗
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实施行为下未实施的情况。“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行为义务,这是前提;2、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但未履行;3、行为人未履行从而导致危害发生。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但是却“见死不救”,是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具备的条件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具备的条件:
第一,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不是一般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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