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是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也就是身份证上,户口本上的管理户籍的派出所。户口本上都有记载。可以直接查看户口本。迁移户口的手续,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夫妻投靠的结婚年限;购房入户的房产面积、房屋产权登记证等)的前提下,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等,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一、户口迁移用本人回去吗
户口迁移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可以委托办理。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委托户主办理: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取通知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及材料;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迁户口的证明;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工作人员指示,领取户口迁移证;4、当事人再带上述材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二、更改户口所在地需要什么手续
在当事人是迁移户口,更改户口本地址的前提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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