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期限是从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到全部还清借款本息止的时间。借款期限的长短,是根据借款的种类分别确定的。借款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
1、有效期限是指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时间范围,借款方从贷款方取得第一笔贷款到还清全部贷款所占用的时间。
2、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接受履行,合同当事人双方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时间界限。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借贷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首先由借贷双方就还款期限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以上规定依然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出借人也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出借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人未在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款,即视为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即从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开始起算。如出借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向借款人催要借款,而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此时出借人即知其权利受到侵权,即从该日即应起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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