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抵押权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一、抵押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房屋抵押权以登记为取得条件。一般情况下,房产买卖不影响有效的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如下途径维权:1、正常行使抵押权;2、协商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或提供其它担保;3、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4、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二、民法典对抵押权买卖有规定吗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三、民法典中财产可否带抵押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产可以带抵押进行转让。房产转让的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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