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预告登记后,没有经购房者同意,一般不可以将房屋抵押。我国法律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法院抵押房子拍卖吗
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但是具体去情况有不同做法,具体如下:
1、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2、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
(1)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
(2)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但是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话,还有有其他规定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这样的内容: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假使抵押权人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当抵押住房为借款人唯一住房时,若借款人贷款逾期不还,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确实会比较麻烦。不过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可以不还款,一般经过大房换小房、租房等方式来解决借款人居住难题后,抵押住房还是会被依法处置的。不论怎样,还款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抵押资产为唯一住房就改变的。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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