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公租房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一、公租房是否能转租给别人?
不可以。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公租房的工资可以用流水计算吗?
申请公租房工资超了流水不能作假。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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