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配偶:已经离婚或非法同居,其男女双方都不具有配偶资格,因而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子女离婚后是否还有继承权
在离婚后,继父或者继母对继子女仍有扶养义务的,就还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在离婚后,继父或者继母愿意继续扶养继子女的,那么继子女和继父或者继母就有扶养关系,可以有继承权,不愿意继续形成扶养关系,不能继续拥有继承权。
三、法定继承人指什么呢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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