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申请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是什么?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二、未成年的临时身份证怎么办
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办理身份证。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公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且按照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
三、身份证续期要带什么材料
身份证续期要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到期的二代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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