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起诉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但被告被监禁时,且被监禁未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被告已经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其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诉讼管辖地规定
(一)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子女抚养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的
子女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四)被监禁的。
三、女方没有迁户口起诉离婚去哪
起诉离婚一般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即被告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但是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也享有管辖权。例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案件,都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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