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主张公房承租权的是:
(一)公房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二)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异调换房屋的;
(三)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一、拆迁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屋拆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费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的权利。双方可以按其取得财产份额进行平等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补偿款中又只按面积计算,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那么拆迁收益归取得公房承租权方所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拆迁补偿款怎么分割,拆迁补偿款如何分
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只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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