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旅游旺季,旅游景区的安全一直是游客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位于永春的某某景区,则因为最近连续发生的两起厦门游客人身损害的官司,而广受争议。前天下午,思明区人民法院对其中一起厦门游客在某某景区被树砸死一案开庭审理,死者家属提出了近56万元的损害赔偿。
今年5月5号,原告吴某某与丈夫,也就是本案死者张某,及其他朋友,一行共17人,参加了由厦门某某旅行社组织的某某自驾车二日游。当天下午1点半,一行人在导游的带领下,进入某某景区旅游,2点左右,天色变阴,突然下起了大雨。这时一株大树的树干突然折断,巨大的树枝就砸在张某身上。后张某送医不治死亡。原告说,某某作为国家4A级景区,却完全没有做到4A级应有的标准。他们事后发现,那根断裂的树枝其实早已中心发黑,已经腐烂,可景区并没有作到事先承诺的对大树检查及维护的义务。而且早在他们去某某的前一天,当地就发出了强对流天气的警报,可5月5号那天,导游还是把他们带进了林区,景区也正常在对外售票。最令他们气不过的,是张某被树砸中过了1个小时,景区的救护车才赶到,但为时已晚。被告之一的厦门某某旅行社表示,原告一行人是自驾车旅游,某某旅行社只是负责为他们联系某某当地的导游和住宿,旅行社对这起事故不承担责任。同样做为被告,某某景区的管理单位某某旅游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则认为,张某被树砸死,完全是天灾,是不可抗力,他们也没有责任。
原告向两被告提出了包括丧葬费、补偿费等共45万9千多元,以及精神损害金10万元。下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多钟。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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