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
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阳江分厅(http://www.yjbs.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省厅作出审查决定。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无。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九条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向出租汽车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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