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描述了一个合同纠纷申请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过程。若检察院决定提起诉讼,会通知申请人。同时,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会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若申诉不属于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主管范围,则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合同纠纷申请人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提交相关文件,检察院对申诉进行审查。若检察院决定提起诉讼,会通知申请人。
对于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会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检察院如何处理合同纠纷申诉?
合同纠纷申诉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类案件,而在检察院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通常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针对合同纠纷申诉,检察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初步审查:检察院在接到申诉后,首先会对申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申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若申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院将书面告知申诉人。
2. 受理申诉: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案件,检察院将受理并进行审查。在受理过程中,检察院将会认真研究申诉人的诉求,并尝试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申诉人与被诉方之间的矛盾。
3. 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若经过初步审查和受理申诉,检察院认为申诉事由需要再审,将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重新审理申诉案件。
4. 支持起诉: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申诉案件,检察院将支持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支持起诉过程中,检察院将积极配合法院审理,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支持。
5. 抗诉: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申诉案件,检察院将抗诉,向法院提出抗诉意见。在抗诉过程中,检察院将积极收集证据,以证明申诉人无理诉求的事实。
总之,检察院在处理合同纠纷申诉时,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审理。
总结:检察院处理合同纠纷申诉时,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申诉案件会经过初步审查、受理申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和抗诉等环节。检察院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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