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带人进行投资的过程中,是否会被判定为涉嫌开设赌场罪,其主要取决于投资的性质特征。若该投资符合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商业活动范畴或属正规的金融产品,则此种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犯罪。
然而,当投资行为牵扯到非法赌博事宜时,例如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组织、引导他人参与网络赌博或实体赌场等活动,便有可能触及开设赌场罪的法律红线。因此,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关键因素在于投资本身是否具备博彩性质以及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