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只要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其中一方或双方所外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的,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第一为夫妻一方结婚之前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另一方面没有关系的;第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内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夫妻一方在另一方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方独自清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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