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2、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全市范围)和网上查询的用户名及密码;3、现居住地及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4、单位报送人员介绍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为企业非法人的,需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5、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6、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7、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
海南人才落户如何办理
海南人才落户,由拟落户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分局)办理,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椰城警民通”进行办理,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民生”子板块,选择“不见面审批大厅”,点击“户政”服务,选择“人才落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落户类别,身份识别检测,上传材料图片,由后台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6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