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可能有效。
如果该赠与行为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没有存在胁迫或者欺骗等行为的,则同居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有效。
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应否返还
同居一方赠与的财产不应返还,但是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在这种情形下,受赠人就要将受赠的财产依法返还给赠与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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