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离婚必须拿户口本原件吗
离婚不是必须要带户口本的。虽然《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协议离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特殊规定了,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全文4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