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拆迁房的产权证取得时间在90个自然日内即可获得,具体的下达时间需参照相关的拆迁安置合同中的约定条款。
对于尚未完工的拆迁房,其产权证的颁发应在房屋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进行处理。
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用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涉及的所有权人的经济损失;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用来对那些因拆迁被迫临时居住或自行寻找临时住所的户主提供援助;
最后则是奖励性补偿费,这部分资金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能够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愿放弃某些权益,例如愿意迁移至郊区或者不愿接受拆迁单位安置的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各类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具体标准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综合制定。
通常,我们将用以下公式来构建房屋拆迁补偿价的计算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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