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单身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未婚单身证明在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一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在哪开未婚单身证明?
未婚单身证明在哪开
网友提问:贷款买房需要的单身证明在哪儿开呢?
律师解答:根据对于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现行规定:公民个人的婚姻记录证明可由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大两寸免冠照片(需要开具几张证明,则带几张照片),至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并据婚姻档案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单身证明相关知识
在香港办理单身证明所需资料
香港人可以在香港律师楼办理单身证明文件,且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未婚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离异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离婚书认证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丧偶者提供香港身份证正本、回乡证正本、寡佬证、未婚夫/妻的中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死亡证书本、结婚证书认证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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