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流浪动物的关爱是美德,但法律是底线,违法违规者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长期投喂,会让流浪狗长期滞留某地、并圈占领地,容易对其他居民造成安全隐患。且“饱暖思淫欲”的流浪狗,更有精力去繁殖下一代,也会间接导致流浪狗泛滥。只要是长期喂养流浪狗,那么流浪狗和这个喂养人之间就会产生一种特殊的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因此当他喂养的流浪狗去咬人时,如果找不到它的原主人,那么就由它的喂养人来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规范日益完善的当下,学法、守法应当成为每一个人的习惯。对于自己爱好所涉及的相关法规更要熟知,了解自己的责任,提前做好防范,避免出了问题才悔之晚矣。遇到流浪狗,如何为它们找到好的归宿?在此,有两点建议提供给大家:
1.送出,可以将其送往专门的流浪狗收容所;
2.迎进,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其进行合法收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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