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只有一种土地类型:
第二类区域范围:大沙街、黄埔街、洪山街、玉柱街、文冲街、南岗街、丽莲街、绥东街、常州街、萝岗街、下岗街、东区街、联合街,永和街和九龙镇。补偿标准:耕地85433元/亩;园地65733元/亩;林地30867元/亩;养殖水面88677元/亩;未利用地26300元/亩。
也就是说,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被征地人,上述补偿标准只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本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土地征收立法的精神,对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农民,适当征收土地补偿费。其次,如果由于土地利用较好,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进行特种种植养殖等,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较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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