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能起诉赔偿吗
错过工伤认定时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时,造成申请不受理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按规定,员工在工作中遭到以下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员工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员工患职业病的,具体而言有以下十种分类:
(1)尘肺;
(2)职业性放射病;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职业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员工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照以上的规定,员工患精神病的话,其实无法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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