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如何分割婚前一方买房,共同还贷款的房产
婚前一方支付房产首付,婚后男女双方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可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具体的分工也需要区别对待。首付款应视为甲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除夫妻另有约定外,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还有一笔抵押贷款还没有还清,将被视为房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的部分,无论是一方以个人工资还贷,还是双方以工资还贷,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确认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则这部分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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