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租赁的厂房要拆迁的,拆迁补偿费用由拆迁人承担,承租人可以得到拆迁安置费、搬迁费、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而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房屋产权发生交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第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这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公布,同时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听证,然后及时公布。
3。下一步,在公告时,将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接下来是非常重要的评估阶段。我们都知道评价的依据是确定薪酬的,而薪酬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因此,企业必须重视这一阶段。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