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段内容描述了在司法审判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当事人或其近亲属、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些人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回避。
(一)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回 避 事 由 二 : 其 他 关 系 有 利 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因回避事由二:其他关系有利害而申请回避。如果当事人申请回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回避事由二:其他关系有利害是指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关系,这些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审判或者处理结果的公正性。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如果其他关系有利害。
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关系,例如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利益输送等,这些关系可能会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为了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事宜。如果当事人无法申请回避,也可以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负责人决定回避。
回避事由二:其他关系有利害是司法审判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当事人的亲属关系、朋友关系、利益输送等可能会影响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因此,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如果其他关系有利害。相关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全文8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