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交验材料有哪些呢
(一)省内跨市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采集时需要说明办证地点为清远市)
2.原居民身份证(换领时)
3.居住地在清城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或就学证明(通过流动人口出租屋系统验证居住登记信息的未入学儿童和60周岁以上人员除外)
(二)市内跨区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住证明(单位、住房等相关证明)
3.《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相片采集时需要说明办证地点为清远市)
提交上述办理材料时需要注意哪些呢
(一)监护人代为申领的应携同申请人前往申领,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发证时,工作人员需通过证件核验设备,当场核验申请人的指纹信息是否与居民身份证登记的指纹信息相符;对换领证件的,收回原居民身份证并当面作剪角处理。对核验指纹信息有误的,需重新予以受理,核验有误的居民身份证作剪角处理。
(三)对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前来核验指纹信息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证件或委托亲属代为领取居民身份证,但申请人须承诺由此可能出现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核验不一致问题由其负责。
(四)在广东省内办理居民身份证已提交过相片的,2年内在同一地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可以无需提交《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使用原已提交的相片信息办理居民身份证。
全文5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