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交易中有哪些地方需要格外重视
二手房交易需要格外重视的地方如下: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交易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3.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
4.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所以一定要仔细甄别这些福利房屋是否合法。另外还要注意,单位房屋是否侵权、物业管理费用是否拖欠、合同约定是否明确等问题。
二、二手房交易是否需要支付定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可以交定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双方协商约定即可。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二手房交易流程
1.发布或了解房源信息;
2.看房、挑房;
3.买卖双方初步达成意向,买方交付定金;
4.谈判签约,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款;
5.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产权过户;
6.买方支付剩余房款;
7.交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n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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