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离婚手续;通过诉讼离婚则无需户口本,但如离婚后一方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仍然需要户口本。
1、协议离婚需要带的证件资料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两寸单人半身免冠免冠证件照(红底或蓝底)。
因此,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没有户口本则无法办理。
2、诉讼离婚需要带的证件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起诉状。
(四)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带子女户口本或子女出生证明。
(五)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还要带着相应的财产证据和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流程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进行本协议签订事宜的见证,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欠款依据、购房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资验资报告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书(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内容。
离婚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规范。协议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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