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查询征地拆迁公告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土地必须遵循法定途径进行审批,获得批准后方能由县级或更高级别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负责实际实施。
当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向有关土地部门申请征收土地时,必须首先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这些信息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以及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为三十天,以便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若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听证会的具体情况对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对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他们应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测算并落实相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然后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协议;对于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应如实说明原因。
在所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能正式提出征收土地的申请。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征地拆迁要怎么告
如遇上述情况,您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首先是直接前往本地土地管理机关进行实名举报;其次是选择通过互联网途径进行线上举报,具体步骤为发送邮件至国土资源部的举报邮箱;第三种方法是主动寻找并请求媒体介入协助。
在此基础之上,您还可尝试向上一层级的政府相关单位或者您所在地区的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诉,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举报往往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政府部门可能不会对此类事件进行实质性的处理。
最后,您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我国法院审判工作已逐渐趋于独立,若征收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法院通常会判定行政部门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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