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伤出院后交通事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结案:
(1)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即结案;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终结后结案。
2、交通事故伤者出院不结案的,可以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同时医院医药费可以付,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进行赔付,让其找保险公司进行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赔偿?
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受害人如果伤愈仍拒不出院的,不仅会因住院时间加长而增加住院费,与之而来的还伴随着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项目的一并增加,这对于赔偿义务人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在受害人有意进一步扩大损失,而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赔偿义务人可以通过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医院的诊断书等有效证据进行质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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