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债权申报书;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材料;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一、合同纠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合同纠纷若提起诉讼,向法院提交材料主要有以下:1、主体身份信息、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被告主体信息;2、合同或协议;相关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订立合同的代表权限等证据材料。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收据等相关的证据材料;4、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5、其他证据材料,包括录音、短信微信记录、证人证言等。
二、债权申报期限为多长
不少于30日,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破产的债权申报范围是什么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如下: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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