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市某工业园区租赁房屋经营的张某,因不满该园区物业部门拆除其架设在门前的电线杆,竟闯进该工业园区变电室将总电闸关闭,造成园区停电,导致园区内73家企业误工损失共计上百万元。前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
今年55岁的张某,在本市某工业园区租赁房屋经营打包带生意。今年11月份,管理该园区的物业公司准备将原橡胶车间改造成汽车配件车间,其中必须将架设在张某门前的电线杆拆除。案发当日,物业公司以及拆迁办工作人员找到张某商量拆除电线杆事宜,张某提出该电线杆是自己架设的,如要拆除,自己将向园区索赔15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电线杆的归属无从考证,张某所说的损失也无依据,谈判破裂,双方发生冲突。
被众人劝开后,张某怒气难消。情绪失控的张某闯进变电室将5个正常供电和一个备用电闸全部关闭,顿时,整个工业园区73家企业全部停电,一切工作无法进行。经查,因张某紧急关闭电闸,导致直流电保护装置被破坏。经过6个小时的抢修,工业园区才恢复正常供电。据粗略统计,张某的不理智行为给园区内的企业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达100万元以上。鉴于张某行为危害巨大,触犯刑法,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七大队依法将其刑事拘留。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属破坏生产经营罪。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