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及实施细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97]对外贸易法第267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所需材料(1)企业股权转让请示及主管部门或镇对申请的意见(原件)版本)
2.董事会决议(原件)
3.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4.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修改协议(原件)或新签订的合同、章程(原件)协会
5.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人为境外个人的,应当提供有效的合法证明
6.受让人的有效资信证明(原件),如为外文,附中译本(原件)7.调整后的董事会成员报告书、新董事任命书(原件)及企业原投资者权益变动后的身份证明(复印件)8.企业注册资本原件及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有资产转让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的,国有资产办确认函及国有企业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其他有关材料
4.办理程序:受理→协调→批准→文件发放→换证(换证后30日内企业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
全文4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