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购房者支付了定金后,具有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退房的权利。如果出现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可以退房,并且开发商应当返还定金。
购房者支付了定金后,具有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退房的权利。比如出现了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可以退房。同时开发商应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核 心 内 容 】 购 房 者 交 定 金 后 能 否 要 求 退 房 ?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交定金后,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
1. 开发商未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向购房者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等应当提供的文件;
2. 开发商未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商品房;
3. 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与实际房价款不符,且开发商未能提供合理的理由。
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应当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开发商同意退房,应当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向购房者返还所交的定金。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和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商品房预售的最低价格,若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价格出售商品房,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同时,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购房者应当理性看待,不要盲目追求高额收益,以免因盲目购房而导致损失。
购房者支付了定金后,具有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要求退房的权利。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并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购房者应当理性看待,不要盲目追求高额收益,以免因盲目购房而导致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