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决定:经济建设以军事为中心,对粮食、矿产、税收、金融、交通、物价等实行全方位的管制。
一、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临时股东大会是指什么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原因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开的不定期股东大会,以决定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临时重大事项。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什么举行一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全文5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