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的程序是: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条件:
发起人数量:不少于5人;
资本金的最低限额;1000万元;
筹办过程:设立时需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
公司章程:要制定章程,作为设立后公司的基本行为准则;
组织机构: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
经营条件:有必要的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准备工作。
策划方案:对整个方案进行设计,如股东、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等;
确定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
签定发起人协议:
出资物及数量:各股东的出资物形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折合股数及比例:各股东入股资产折合的股数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权利和义务:作为发起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审计:对近3年的财务进行审计;
资产评估:对入股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公司章程(草案):是公司以后的行为准则,必须认真对待。
(三)申报程序
上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
申请报告;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若有);验资报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协议书;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
市体改部门--省体改部门--省政府--获得省政府的设立批复
召开创立大会。省政府批复后要召开创立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审议筹建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选举监事;审议筹办费用。
办理工商登记:创立大会召开后,到省级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方为成立。
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如何上市前进行规范。
股东及其产权的合法性:证券公司一般要对股东及股东出资、产权等问题进行审查;
成立过程的合规性:审查其设立时的手续是否完备。
必要的资产和业务重整:根据有关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要求,对业务及相应资产进行必要的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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