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轻人为了弄点钱花,深夜将街边小卖铺的老板杀害,最终抢得300余元,而此前三人为了购买刀具及踩点,就花费了近200元。昨天记者获悉,三人因犯抢劫罪被市一中院判刑,两人被判死缓,一人被判有期徒刑15年。
陶某夫妇二人2012年10月从老家来京经营一家24小时小超市,夫妇二人轮流上夜班。5月2日凌晨,陶某妻子在超市内睡醒后发现,超市内进来三名男子,并将其丈夫陶某杀害。
作案的三名男子分别叫郭力开、王晓东、孙梦晨,三个人都只有20岁左右。案发后,郭力开等三人逃到河北沧州,分别在火锅店和酒店内找到了工作。公安机关经工作发现郭力开的行踪,并将其抓获,经审讯,郭力开交代了王晓东、孙梦晨的下落,民警随即将二人抓获。
三人到案后称,因身上没钱,他们决定买几把刀抢劫仅有男店主陶某一人在的超市。几人先在街边杂货铺内花一百多元买了三把刀,人手一把。直到第四次进入超市时,才抢劫得手,但也只抢得3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人已构成抢劫罪,其中王晓东将店主陶某控制,郭力开持刀刺击陶的颈部、肩背部等部位十余刀,孙梦晨抢得300余元。法院因此判处郭力开死缓、限制减刑,王晓东死缓,孙梦晨有期徒刑15年。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