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开办小型食品加工厂,当事人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健康证等证明。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因此,当事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如果当事人想要开办小型食品加工厂,他们需要办理以下相关手续: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健康证等证明。《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食 品 生 产 、 销 售 、 餐 饮 服 务 需 要 哪 些 许 可 ?
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因此,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想要开办小型食品加工厂,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健康证等证明,并依法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因此,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需要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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