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民立足的根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土地包产到户,家家分得了宅基地。当时城市人口很少,农村人口非常大,因此很多农村人进城,有的做生意,有的外出打工,有的读书上班,总之有宅基地的人进来城,很多已经在城里买了房。
最近几年,进城的人口越来越多,农村空心化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很多地方为了增加收入,扩大耕地面积,开始清理闲置的宅基地,一家多宅、老宅空宅被强制收回。
很多年轻人虽然在城里买了房,但是老家的宅基地也是一种财富,好端端地被收走,当然舍不得,哪该怎么办呢?
我国政府规定,土地所有权永远归政府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商品房也是这样,只有70年的产权。70年产权到了怎么办?可以延期,但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缴纳多少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具体的案例,毕竟我们的商品房制度开始较晚,没有到期的先例。
那农民的宅基地有没有期限?这个没有,但是有明文规定,宅基地不可以继承。这就意外着你父亲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父亲,不是私有财产可以传给儿子或者女人,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也就是说归全体村民共有,那要是父亲去世,宅基地便归集体所有。
这就需要注意一点,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可以继承,也就是说只要房子完好,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虽然宅基地不属于儿子,但是只要房子在,宅基地就能保住。因此,盖房子就是保住自家宅基地的唯一合法、有效的方式。
正是因为这点,很多地方开始限制自建房,很多人也是想尽办法一定要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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