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质保期应该具体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二、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建筑工程质保期与合同不一致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但是不能够违背强制性法律。建设工程合同概念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三、建筑工程质保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建筑工程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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