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险: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抑郁症引发的自杀,正常情况下意外险不予理赔。因为自杀不属于意外情况,意外的意思是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寿险产品均有”保单生效两年内的自杀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免责的。
2、寿险:买寿险之前会有一条免责条款,就是在买保险之后的两年之内,自杀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但如果被保人是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自杀的,其实是可以得到理赔的,至于什么原因导致自杀的,是抑郁症引起,还是其他原因,保险公司是不会管的。
一、意外险鉴定标准
意外险鉴定标注: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等。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4、非疾病的造成的。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
二、不经本人同意买保险是否合法
公司是可以给员买商业保险的,而且其中商业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商业保险主要包括两部分,财产险和人身险。
1、团体意外险,主要防范意外类风险,包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意外、意外住院津贴;
2、团体寿险,主要防范身故类风险,包含:一年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
3、团体健康险,主要防范健康类风险,包含:重大疾病保险、补充住院、住院津贴、补充门急诊;
4、团体养老保险,主要为员工提供养老保障,包含: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前三类保险都是比较基础性的,而其中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交通意外、一年定期寿险、重大疾病保险、补充住院比较普遍;养老保险都是长期险,员工退休之后领取,而养老保险的分红险和万能险是比较普遍的。企业对好不好,看看给买什么额外保障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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