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不要求所有老人的子女在场。公证人询问遗嘱人时,除证人和翻译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场。如果子女在场,就不能进入立遗嘱人的办公室,因为立遗嘱人在世时,遗嘱是保密的,立遗嘱人身边的任何利害关系人都会影响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当公证人询问立遗嘱人时,他要求他的家庭成员和其他感兴趣的人回避。一般来说,办理遗嘱的房间都有良好的隔音性能,甚至有录音录像设备。
遗嘱公证是否子女都要到场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遗属公证细则》第十二条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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