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范围为:
1、职工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工伤停薪期间的工资;
3、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据实报销;
4、职工工伤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伤残津贴,丧葬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赔偿范围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一次性赔付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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