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瓶车不戴头盔算违法。
电瓶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定义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动车的驱动原理是电动机是把电能转换成机械能利用通电线圈(也就是定子绕组)产生旋转磁场并作用于转子鼠笼式式闭合铝框形成磁电动力旋转扭矩,属于道交法定义的“机动车”的一种,因此应当适用道交法关于机动车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因此,开电瓶车不戴头盔,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违法行为。
开电瓶车不戴头盔的,可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总之,骑电瓶车的人需要戴上头盔,乘坐的人也是需要佩戴头盔的,不可违反法律规定,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电瓶车没戴头盔被撞有责任吗
一、电瓶车没戴头盔被撞有责任吗
1、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无关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死亡,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意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组织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切实配齐用好安全头盔、安全带。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乘车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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