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并不需要再次提起诉讼。
在面临被告未依照调解书履行其应尽之义务时,作为原告方有权提交申请至相关法院,由该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调解书与裁定书在法律效应上享有相同地位。
假如双方当事人均已在调解书上签字或收取调解文本,这就意味着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而其中约定的支付义务也已经到期。
在此情况下,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调解书中相关条款。
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被告采取拘留、罚款、查封财产等强制性手段予以约束。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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