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行政机关都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比如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部门都可以,但是都是有前提的,行政机关不会随便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如果是人民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一般是某人没有按照判决书履行自己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了。而税务机关和海关部门冻结账户,则一般是某人拖欠了国家税款。
哪些部门可以实施强拆
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目前如果遭遇到强制性拆除,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及时的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然后选择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的,当然了,当时面临着暴力拆迁也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千万不能够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处理,否则自身的行为也是违法的,还有可能会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海关法》第六十一条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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