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我是湘乡人,目前在长沙一家建筑劳务公司打工。当初跟着包工头来长沙的时候,因为听了他的口头承诺,我没有和建筑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说好了日工资150元/天。如今工程完了,包工头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钱,说工价高了,只能按100元/天结算。现在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徐先生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热线律师答复: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最好能写一个书面字据。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写的话,为了确保以后不会白给包工头干活,劳动者最好用手机将其与包工头的对话录下来,然后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将来这就可以作为口头约定的证明。
务工期间,农民工除了要让包工头打字条以外,最好能保存上级用人单位给你发的有关凭证: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等。同时还要养成好习惯——每天在哪个工地干活、干的什么活、多长时间、怎么算工钱等都要记录下来。
另外也可以找工友作证,当初大家和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是怎么约定的、现在被拖欠了多少工资等事情工友最熟悉,让他们为自己作证也是好办法。收集到人证、物证(录音)相关证据,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法庭起诉包工头或者用人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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