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孩子需要的手续:
一、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二、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
三、经民政部门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一、家庭收养是什么意思
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二、孤儿收养程序是什么
孤儿收养程序是:
1、孤儿监护人同意,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可以向社会福利机构申请;
2、确定收养登记机关,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办理;
3、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后,应当按照当地收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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