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流程: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前三十日提交离婚登记申请,限届满后三十日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需要带的证件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离婚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离婚的办理程序如下: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三十天内共同前往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申请登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的需要双方意见一致,带好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即可办理,度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办离婚证需要的证件有以下几点: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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